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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起草电子产品新三包规定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6-3-9 | 编辑: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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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将至,关于售后服务的话题也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3月5日从中国电子商会获悉,针对电子产品质量问题投诉逐年升高的问题,我国将着手制定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产业标准,新的“三包”规定将有望在年底实行。目前,专为制定新“三包”规定的相关机构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已经成立并开始工作。

  据悉,随着家电产品消费量的增多,1996年起实行的老“三包” 规定已经暴露了许多问题。来自中消协的统计,2005年我国针对家用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上升了3.6%,而这些投诉又多数集中在空调、手机、厨房电器、计算机、平板电视等五类消费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环节。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已联合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始起草消费电子产品新的“三包” 规定,预计该规定有望年内实行。

  据悉,新“三包”规定主要起草机构为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与现有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不同,该专委会将自己的管理范围锁定在消费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上,产品涵盖手机、个人计算机及外设、彩电(包括平板、背投)、数码产品(MP3、MP4、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家用视听(DVD、VCD、家庭影院)、电子娱乐产品(如网络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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