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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保驾电信战略转型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6-1-23 | 编辑: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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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电信战略转型的实施,电信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外部法制环境将发生明显变化,新业务模式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会不断增多,这给依法治企提出了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司转型的中心工作,尽快转变电信企业经营管理思路,实现由维护公司有形资产的权利向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权利转变,适应公司由依靠有形资产创造价值向主要依靠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转变;建立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精确管理模式,加大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力度,为企业战略转型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服务。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一是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的“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为辅”和国资委对中央企业风险控制的要求,2006年依法治企工作的重点要从事后处理法律纠纷向事前防范转移,围绕转型中心工作,着重解决经营管理及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减少或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企业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企业战略转型过程中法律支撑服务的指导意见。

    二是抓好企业法律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不但要注重制度的建设,更要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治理的要求,企业应制订和完善内控手册及实施细则,所属分公司要抓好内控制度试行,并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细化法律内控制度的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操作流程,确保各流程控制点的全面到位,实现依法经营管理。

    三是积极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逐步推进法律意见书制度。省级公司和各分公司出台重大经营决策时应当有法律人员参与,法律人员应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并且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积极研究探索法律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途径,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向法律部门征求意见时,法律顾问应当在充分的法律论证后及时向领导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事实分析、法律依据、法律论证、法律建议或意见等内容。

    四是加强法律事务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切实做到职责落实、岗位落实和人员落实,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充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专业人员。

    二、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实现由维护公司有形资产的权利向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权利转变

    随着电信战略转型的实施,新的商业模式给公司带来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尤其是知识产权风险已成为当前企业转型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之一,这对企业依法经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尽快实现由维护公司有形资产的权利向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权利转变,由依靠有形资产创造价值向主要依靠无形资产创造价值的转变,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新模式,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因管理疏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努力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意识,为企业战略转型创造更多的无形资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依法经营和依法治企作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认清当前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二是制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的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流程,对网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重点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引导。规范自办网站及链接行为的处理,充分利用网络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明确内部业务部门对律师函、投诉等通知处理流程,做好有关证据保全工作。加强对广告、企业形象宣传和电信卡等制作中的著作权管理,制定公司宣传及电信卡画面设计制作管理办法。同时还要做好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的推广工作,避免相关侵权风险。

    三是加强对不同业务商业模式下的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重点研究解决自办网站中的著作权问题。近年来,电信运营商受到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越是新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问题越突出。公司在对外业务活动中与ISP、ICP合作时,要对信息内容提供方资质、信息内容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影视、音乐点播、IPTV、网络游戏、彩铃等新业务内容的事先审查力度,认真分析审查合作业务的法律风险与市场盈利能力,建立与版权所有人合作的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好合作中的版权问题。

    四是逐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制度。在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同时,更要做好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当前培育电信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公司知识产权申请登记管理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这也是适应企业战略转型、谋求长远利益的需要。当前应从计算机软件登记入手,主动进行著作权登记申请,逐步扩大到商标及专利注册、登记等方面,保护电信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成果,并抓紧组织制定公司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及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

    五是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的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企业法律事务、市场经营、网站管理、增值服务、企业形象宣传等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认真研究和处理好本单位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全面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合同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是重视合同前期管理,建立合同合作方的信用管理体系。重点针对长期与公司有合同关系的合作伙伴,尝试建立系统的信用评价与分类机制,形成企业内部的信用数据库,并利用其对合作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减小公司在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二是提高规范合同文本的质量和使用水平。继续抓好合同规范文本的制订工作,对已制订的规范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完备的公司合同范本库,并根据经营需要,及时推出新的规范合同文本。针对合同范本应用的薄弱环节,组织主要合同承办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公司合同范本的使用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业务合同管理水平是今年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企业应主动争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主要业务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指导,积极推广应用电信客户服务协议;根据业务发展的新情况,研究制订新业务合同规范文本,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抓好对格式合同特别是电信卡背书内容的清查和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合同资料的管理,改进管理方式,不断完善业务合同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兼职合同管理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兼职合同管理员的审查职责和管理权限,发挥兼职合同管理员的积极作用。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工作制度,加强公司合同权限管理。公司要依托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建立授权委托制度的电子化审批系统,规范合同授权流程,降低公司合同管理风险。

    四、进一步强化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加强各类诉讼案、非诉讼案、调解、仲裁等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认真协调处理好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诉讼案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点评。要在总结历年来案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诉讼案件的管理权限、办理程序及奖罚规定。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法律纠纷案件上报、批报、备案制度。

    二是加强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的研究工作。抓好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提高纠纷处理艺术,降低诉讼成本。重视外聘律师的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外聘律师的选择方式、权限范围、过错责任,应当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积极作用,提高案件胜诉率。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团队的作用,运用集体智慧,加强对案件处理的分析论证,提高诉讼纠纷处理的能力。

    三是认真谨慎处理行政案件。省级公司应加大对分公司办理行政案件的指导力度,各分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应当及时向省公司报告,尤其对提起的行政诉讼,必须权衡利弊,在省公司指导下进行谨慎处理。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决定若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或者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时,各分公司应当及时提起听证、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四是高度关注企业热点、难点的法律纠纷案件。对当前知识产权、公司改制中的劳动争议等热点、难点法律纠纷问题,公司要不定期召开案件交流研讨会,研讨解决方案,提出处理意见。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日常沟通与联系,对法律热点、难点纠纷案件,各级领导应当加强管理和指导,积极研究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是加大法律手段追欠工作力度,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通过律师函、支付令、诉讼等手段追缴欠费效果进行论证,对与律师事务所、法院等部门合作追欠方式进行探讨,对法律手段追欠的典型经验予以推广,对欠费停机时限的合法性与可操作性进行研讨。

    五、加强政府事务的管理,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做好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法律协调工作。进一步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工作,处理政府和其他方面的法律公共关系,表达公司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和影响国家、地方立法及政策制定,解决电信运营商在实际运营中的问题;妥善处理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其它电信运营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及时反映和投诉,对政府部门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有理有据的陈述、申辩。注重与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水利部门加强沟通,妥善解决恶意破坏通信设施、不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违规征收及检测等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性外部法律环境。

    二是依法协调处理与其它电信运营商、服务链上下游企业的关系。不断改善与其它电信运营商的竞合关系,在市场竞争中求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对有的运营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损害到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对一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竞争事件,法律事务部门有义务采取诉讼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以达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六、积极宣贯新《公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工作,修订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范文本;认真做好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把关工作。

    二是对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行使依法管理目标企业的权利,不断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外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积极做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等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依照法律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合法权益;防止出现针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员工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制作员工竞业限制、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合同规范文本。

    三是加强员工法律培训。注重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重点抓好知识产权法、劳动法、新公司法、消费者权宜保护、上市公司规则以及诉讼举证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司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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