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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产部经营许可证年检出新举措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06-1-12 | 编辑: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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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200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在全国展开。信息产业部为此将推出诸多便民、高效新举措,除在媒体上进行年检宣传、为企业提供年检深度辅导、咨询外,还简化了年检报送材料,调整了报送时间,以确保参检企业在年检期间业务的正常开展。

     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包括正在办理补证、换证工作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均应参加本次年检。参检单位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要求向各地通信管理局报送在当地开展电信业务的年度报告。为给参检企业减轻负担,部简化、统一了年检材料,缩短了年检工作周期。规定本次年检将于4月中旬公布第一批合格企业名单及整改企业名单、6月底公布年检注销名单。部将在网站设立年检通报专栏,通报有关政策,对全部企业的合格、整改、注销情况予以公布,以便于社会监督。


  年检中,通信管理部门将对持证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移动信息服务、网站清理整顿等专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被列为本次年检工作的重点。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部将限期要求其整改并向社会公示;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收回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该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相应经营范围。

  为倡导诚信规范经营,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部将在本次年检结果记录基础上建立持证单位不良记录数据库,并将完善对持证单位信誉管理的有关政策。年检中被责令限期整改、被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在后续的电信业务市场准入和日常管理中,依据信誉管理的有关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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